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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4-20 11:14:48 阅读:429
【黄河啤酒官方网站】有些人在找不到开瓶器的时候就会使用各种不正确的办法来开启啤酒瓶,例如筷子、钥匙、桌子边、门框等身边方便获取的工具,或者啤酒瓶、打火机等危险工具,更有甚者直接用牙齿咬开等等,这些方法均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据了解,上述方法开启啤酒瓶极易造成酒瓶剧烈晃动,从而产生巨大的压力导致酒瓶爆炸;用打火机底部的棱角去撬开啤酒时,由于打火机的塑料外壳很容易受到破坏,内部压力急剧上升,易发生打火机爆炸;长期用牙齿开启啤酒瓶会造成牙齿松动,得不偿失。因此,在开瓶时,尽量按照正规的方法使用开瓶器,开瓶过程中不要将瓶口对准自己和他人。若有意外发生,应尽可能保留酒瓶碎片,作为维权时的证据。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使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指因一定的行为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
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